一對女同志借宿苗栗縣邱姓男性友人住處,兩人共浴時,被邱某趁機在酒中下安眠藥,洗完澡飲用後都陷入昏睡,其中一人遭邱性侵害得逞,不甘受辱,提出告訴。
邱嫌否認下藥迷姦,不過刑事局鑑定被害人下體檢體,發現精子細胞層且DNA型別與邱嫌相符,邱才認罪。
邱嫌辯稱是將被害人灌醉加以性侵害,沒有下藥。不過,被害人當時的尿液樣本,被驗出有安眠藥反應,檢察官認定邱嫌使用藥劑迷姦被害人,已構成刑責較重的加重強制性交罪嫌,依法起訴。
羊入虎口 遭下藥迷昏
這件性侵害案發生在一年前,被害人與女性友人到苗栗縣遊玩,原本要夜宿另一名友人家中,因友人不在家,改投宿認識的邱嫌住處,未料送入狼口。
當晚2女與邱嫌共宿一房,邱嫌趁她們一起洗澡時,在酒中偷偷摻入安眠藥,等她們洗完澡飲用昏睡後,性侵被害人得逞,被害人的女性友人也被迷昏毫無知覺。
被害人半夜醒來,發現下體竟然有濃稠分泌物,感覺異樣,曾問女性友人是否曾對她怎麼樣,女性友人說沒有,讓她懷疑遭到邱嫌性侵害,告知親友後,到醫院驗傷並報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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