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縣一名小六女童與殘疾母親相依為命,仰賴父親生前3名拜把兄弟資助生活;不料,母親最近發現女兒身上有來路不明的現金,逼問之下,才得知女兒遭這3名「怪叔叔」猥褻、性侵害,每次給她100元代價,母親氣得報警。
訊後,警方將全案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請檢察官偵辦。新竹縣社會處社工人員也已介入輔導。
哄騙上床 每次100元封口
警方調查,這名小六女童是單親,父親已過世多年,母親因身有殘疾無法工作;女童父親生前與鄰居劉姓、鄭姓、謝姓男子結拜,劉等3人經常資助母女倆,女童放學後也常到這3名男子家中看電視、寫作業,稱呼他們叔叔,彼此互動頻繁。
不過,這個暑假以來,母親發現女兒的言行異常,並發現她的零用錢無故變多了,逼問之下,才知道女兒遭「怪叔叔」性侵害,每次發生關係後,就給她100元買糖果吃,還哄騙女童「不可以告訴媽媽」。
母親氣得痛罵3嫌:「不知羞恥!竟照顧女兒到床上」,日前帶著女童驗傷、報警。
警方表示,3名嫌犯年約50,其中有2人單身。鄭姓男子在暑假期間,涉嫌利用與女童的親近互動,半哄半騙地強制與女童性交後,還「呷好逗相報」告訴謝嫌。
而劉嫌則在得知2人的獸行後,不但沒有制止,反而假借「檢查」名義,也將女童騙到自家房間,用生殖器摩擦被害人的下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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